當前,一些地方的污水處理能力不足,甚至有部分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成為污染源。要走出治污成致污的怪圈,一方面要提高**污水處理排放標準;另一方面要在強化政府責任的基礎上,**污水處理的市場化融資,吸納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環保。
媒體報道,一些城市的污水處理能力不足,普遍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,部分生活污水只能直排湖河。加上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偏低,使部分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成為污染源。
一是嚴格標準的缺失。現行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還是10多年前制定的,其較高水準的一級A排放標準也僅僅相當于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中地表水劣5類,屬于不可直接利用甚至接觸的污水。盡管現在的污水處理工藝已經可以將出水水質提高到地表水4類甚至3類,但由于**標準偏低,使許多污水處理廠安于現狀,技術改造的積極性不高。大量污水經過處理廠“走”一圈,往往只是攔截了雜物,在排放城市水體后帶來了二次污染。
二是政府責任的缺失。一家環保企業負責人有個形象的比喻,“污水處理廠就像是家中的廁所,自來水廠則像客廳,是要上臺面的項目。”在這種“重供水、輕排污”的思維驅使下,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加大對污水處理的投入。各地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速度普遍滯后于人口的膨脹速度,污水處理量擴能趕不上排放量攀升,一些污水處理廠剛投產就面臨“吃不消”。同時,由于管網不配套、運行經費不足等因素,一些污水處理廠長期閑置“曬太陽”,往往只是上級檢查時象征性地開工處理污水,實際處理率與處理能力相差甚遠。